2018年,我处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大局和厅党组中心工作,坚持服务改革,落实基层保障,努力发挥装备资金使用效力。按照司法行政业务发展需要和各市(州)司法局装备需求,以统筹兼顾和突出重点项目为原则,以服务大局和支持创新发展为目标,确保将有限资金用在司法行政改革发展的刀刃上。全年共完成71个装备采购项目,资金总量达6580万元(其中:本年度项目资金为4893万元,跨年度项目资金为1687万元),较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25万元,增幅为9.5%。
2018年度装备保障工作严格遵照《政府采购法》、《招投标法》等法律法规,按照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要求,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:
一是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。结合我厅实际,制定印发了《青海省司法厅装备采购暂行办法》、《青海省司法厅内部控制手册(试行)》,从采购计划制定、采购计划审批、采购项目实施、装备配发管理、采购工作纪律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,使采购工作严格依法开展。
二是严格落实相关制度。不断强化纪律意识、守规意识,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得到严格落实,政府采购全部实现网上申报审批和政府采购资金国库直接支付。
三是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突出保障重点。以信息化项目建设为保障重点,全年完成信息化项目27个,资金达4379万元,占资金总量的66.6%。
四是进一步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制约机制。始终坚持“规范为重”的原则,把好采购审批关,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,项目由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,所有采购信息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、招投标信息网、青海省司法行政网、“12348”法网等相关网站公开发布,有力保障政府采购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原则,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,确保我厅政府采购成为真正“阳光采购”。
五是严格把控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关。按照政府采购执行程序的相关要求,积极协调厅机关纪委、政府采购评标专家、各业务处室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,对64个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进行规范验收,确保了采购的货物、工程、服务的成效和质量。目前,装备调拨配发工作正在进行中。
2019年,我们将进一步立足业务职能,做好基础服务保障工作,为我省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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